为了切实维护医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“两定机构”医疗服务行为,区医保局2017年采取4条措施加强医保基金监管,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,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。 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稽核程序,对全区参加医疗保险的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进行100%书面稽核。 二是加大对医疗保险 “两定”机构的核查力度,采取集中专项稽核与日常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稽核工作方式,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稽核审核。对于村卫生室,重点围绕参保患者门诊待遇是否按政策落实,上传就诊信息是否真实,就诊过程是否人、证、卡一致以及医保业务经办程序等进行稽核;对于协议医疗机构特别是私立医疗机构,主要采取信息比对、突击检查、访查等方式进行核查。重点查处伪造医疗文书,编造费用结算明细,套用、诈骗医保基金的行为、冒名住院、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;对于定点零售药店,主要巡查定点药店日用品下医保个人账户。2017年区医保局共对区内83家两定机构进行了180次稽核(其中医疗机构96次,零售药店84次),并对存问题的三家卫生室予以追回违约金共计3908.6元,并在全区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;外伤稽核3063人(职工62人,居民3001人)。 三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内部稽核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。按险种分别建账,分账核算,专款专用,自求平衡,不相互挤占和调剂,并做好同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基金的收缴率和基金的征缴工作。2017年内部稽核中共发现制度建设、内部管理、政策宣传中存在的问题,都已做了整改。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,强化宣传教育,提高参保人员用药意识。2017年共发放宣传折页5万份。通过广泛宣传,使参保人员自觉约束自己,树立医保观念,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。(区人社局 杨雪芳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