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<玉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玉人社发〔2016〕)246号)要求,玉溪市江川区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于2017年12月4日至5日评估结束,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7天(2017年12月14日至20日),公示期内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,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、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反映或举报。联系电话:8011718、8011662 。 附件:玉溪市医药机构服务能力专家量化评估结果 玉溪市江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玉溪市医药机构服务能力专家量化评估结果.docx |